佔領事件感言

這半個月來,心情沉重,鬱鬱寡歡。

原因,無非是因為香港的現況,任何關心家園的人也不會覺得心安理得。

我不想在這裡敘述自己的立場和論點,我已在其他渠道表達了,我只想談談感受。

928日至今,每個香港人都分成了兩派,佔領派,和反佔領派。雙方時有爆發衝突,小至口角,大至動武。這個情況不只是發生在街頭上,戰事更蔓延至公司、家庭內。

這一次,絕大部份的香港人也不得不表態了,因為已沒有任何人能夠避開這次的事件。

雙方互相指摘的論點,大家都比我更清楚,我就不多談了。

我最深刻的感受,是「撕裂」。

誠然,因為這一次事件,有不少的家人因而反目,不同觀點的人就著立場不同而鬧翻,Facebook上也出現了unfriend潮。

香港,的確正在撕裂成兩邊。

這也成為了政府和佔領人士的利器,前者指後者的違法行為影響大部份無辜人士,後者指前者一直不敢直接面對他們的訴求,只知道用拖字訣加劇市民之間的對立,簡單來說,兩邊都認為雙方應為撕裂社會負上最大責任。

我認為這是沒有標準答案的,因為雙方都為這個結果出了不只一分力,要把責任推向哪一邊都不盡公允。

我更深的感受是,眾人的撕裂原因,已不再只是支持佔領與否,而是在於價值觀、道德觀的不同。

在這次事件中,亂局四起,當中最惹火的當屬警察的處理手法。伸縮警棍、胡椒噴霧、催淚彈,仿如防暴展覽會,我們都知道香港警方有甚麼配備了。我認同警方需要執法,惟上述的裝備及運用是否得宜?我不盡認同。

15/10的凌晨,有電視台拍攝到七名警務人員在制服一名示威者後,把他帶到暗角處拳打腳踢,這一件事情,任何有基本法律知識的人也知道,這七人其實是在犯罪,這一刻,他們與外面的示威者,那些被他們定性為「罪犯」的人,全無二致。至於有理智有血性的人,也會對這件事情感到悲憤。

對於這一件基本上難得地真可以有標準答案的事件,意然也可產出無限笑料,我感到可悲。

葉劉指事件未撤查前,任何人都不應妄下評語,然而下一句就指警方面對示威者的暴力衝擊,心理上也有很大壓力。沒錯她沒說前後兩句有關聯,不過這也是一種暗示了吧,不是說好不提嗎?那麼只要我用暗示的方式,也能表達意見了?

誰在工作場上沒有壓力?難道這就可以成為觸犯法紀的原因?難道說強姦犯在生活上找不到伴侶,性慾無法宣泄,很有壓力,於是強暴他人也無可奈何?踏入職場的人都知道,工作,就是支薪捱罵壓力如山大的事情,誰能避免?

不記得哪一名高級警務人員指事件嚴重,將會撒查,卻又多次強調投訴人本身在被捕前向警方潑灑不明液體。這是否又是在暗示被捕人「先撩者賤」,被行私刑也是活該,也希望市民能夠同情警方,譴責投訴人惡人先告狀?

我從這位警察的反應中,有以下幾點感受:第一,世界上還有哪個公職部門,有未有撤查前會向媒體公開投訴人的眾多資料?第二,警方是執法人員,知道被捕人在沒有反抗能力下,不能施加更多的暴力,這是知法犯法,道歉兩句,給予懲罰就可以了;第三,又是把這次罪行的責任推給受害人,現在的問題是警方行私刑,受害人之前做過甚麼並不是重點,如果真要說成是因為警方被衝擊,於是犯法也能接受,那麼那些要交重稅的人,即是受到稅局壓逼,沒能交稅,無奈之下唯有打劫行騙,最後被捕,當然他是不對的,但稅局要他交重稅,他也是很大壓力,無可奈何罷了,稅局也應反思。老天,這種過度著重原因的理論,不怎麼合理吧。

壓軸好戲來了,笑話提供自立法會議員梁志祥:喺民國時代,雨傘係一種攻擊性兵器。如果大家有睇過《黃飛鴻》,就知道黃飛鴻就係用一把雨傘作武器」他究竟知道自己在說甚麼嗎?第一,哪裡有文獻指出民國時期的雨傘是攻擊性武器?難道只有在民國時期,傘子才算是武器?明清時代就不是武器了?那麼又如何引證今時今日的雨傘也是武器?第二,你不是想說你的資料來源就是電影?那可不得了,我看過的黃飛鴻、李連杰、成龍電影中,拳腳也能殺人,日本電影中,眼睛也能施放幻術殺人,基本上不要說雨傘,人體的任何部分都是攻擊性武器。第三,既然雨傘的攻擊力如此凶悍,我認為一個如此有洞見的立法會議員,應該提倡禁止市面出售攻擊性武器,以免暴民能無限量補給軍火。

我也不禁妄想,梁先生是否曲線言辭,為佔領人士護航,不過觀乎他的表現,他應該是真心膠,看其他建制派議員多不附和,就知道有理智的人,都不會盲目撐警至斯。

不過他倒是刺激了大眾市民觀看電影的意欲,打算了解還有甚麼日常生活用品能夠成為攻擊性武器。乖乖不得了,原來毛巾、衣物捲起、濕水也能發揮強大攻擊力,為了不會傷及無辜市民,也因瓜田李下,一個無害的人,應該坦蕩蕩赤裸上街。



戲謔過後,只餘下一聲嘆息。這次的事件,使得大家能夠更清楚看到身邊的同事、朋友、家人、伴侶的價值觀和取向,大家就著更深層次、更難處理的價值、道德觀而爭拗,我相信就算佔領事件完結以後,不同取向的人心中,還是留下了甚麼。我由始至終都不希望見到今日這個局面,但時勢的轉變,不是我能夠控制得了,我只能希望事件不要以悲劇收場,至於撕裂了的關係,是否需要修補,則是個人取向了,所謂合則來,不合則去,無需勉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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